梦初醒,大狗立刻变回了英俊的男人,他比卢平还要高一个头,卷曲的长发已经其肩长,褐色的眼睛里饱含着深沉的情感,他的眼眶发红,一把抱住了卢平,两个人用力拍了拍对方的背:“莱姆斯,太久不见了,你憔悴了很多。”
一直以来莱姆斯都深受狼人的苦恼,加上十二年前发生在自己好友们身上的事情,他一直饱受煎熬,声音也带了些哽咽:“你也……你怎么看着生活还挺好的?”
小天狼星一僵,讪讪地挠了挠头发。
和通缉令上那张照片不同,小天狼星现在头发乌黑发亮,双颊因为不愁食物而饱满,高大的身躯坚实有力,皮肤也恢复了健康时候的样子,身上也干干净净的,完全不像是个逃犯——莱姆斯甚至觉得他比当年还胖了点儿。
“我这段时间一直住在阿尔那里,阿尔瑞斯马尔福,我外甥。”小天狼星的声音里带着些许感激,“虽然他一直把我当宠物养,但是我这段时间确实没有太狼狈。”
说完这些,他盯住了莱姆斯胸前放着虫尾巴的口袋,袍子那处鼓鼓囊囊的,还在不断蠕动,显然叛徒还在里边挣扎。不同于提起阿尔时温和的眼神,现在小天狼星的眼睛突然发红了,眼神凶狠的如同猛兽:“把他拿出来,我们一起结果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