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脑又不是电脑想查看那条,直接搜索就行。至少王川是没这个本事。
“有,我打印了!给您。”书生气少女说着将早已打印好的《劳动合同法》递给了王川。
“我对该条的理解是,这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理解为《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三种情形成立之日。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体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所以我理解,‘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仅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比如某劳动者自进入某一企业工作开始连续在该企业工作了十年,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