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专业知识,只要看着还算体面的人就可当此重任。
由于大使不用操心费力,却又风风光光,因此在美国,大使是一项非常荣耀的工作,人人都想当。
也正因为如此,美国许多衣食无忧但露脸心切的富翁对这一美差非常向往。
而且在美国,大使与总统共进退,一朝总统一朝‘使’。
总统任期届满,他所任命的大使也得跟着下岗,新任总统重新任命大使填补空缺,宪法规定,大使的任命需由总统提名,参议院形式上通过。
总统在提名大使人选时,影响他决定的因素是:“这个人是老朋友吗?我竞选总统时他是否确实鼎力相助了?”
简而言之,就是根据对方与自己的关系、在总统竞选中的贡献论功行赏。这已经成为惯例,无论哪个党的人上台,都会萧规曹随,以此报答自己的主要支持者和老朋友。
即使是反对党参议员,也在大使的批准问题上心有灵犀,高抬贵手放行,而不会从中作梗。因此,总统在驻外大使的任命上,实际上拥有全权。
不过正因为驻外大使的吃香,现任总统一般都会面临数以千计申请书。
比如前一任总统,老布什上任后,他的新朋故交、政治支持者纷纷找上门来,毛遂自荐要到外国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