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的书真无聊,就跟季雪歌多聊了几句。
季雪歌经历过的事情,在同龄人这里算是很多的,什么都能聊一点,很快就卖出了两套书。
一套还是价值300多块的大部头。
那两名服务生看到她结账,不由得瞪圆了眼睛,一脸不敢置信。
季雪歌表情却是淡淡的,掏了十几块钱给那个人买了一杯咖啡。
到后半夜的时候,整个书店都很安静,也没有人会在叫什么服务。
季雪歌就挑了书店里的一个位置坐下,掏出手机继续写她的。
她现在写的这本是套路文,完全按照平时他所看到的那些网文进行汇总而写的。
她刚刚写完全没有要创新的意思,在连路都还不会走的时候选择创新,无异于那个一个还没会走路的孩子直接跑。
她很清楚自己的阶段。
因此,她打算稳扎稳打的写完一本,然后再做新的打算。
季雪歌抱着手机打了三个多小时的字,才写完了5000。
她对这个速度不是很满意,她观察过那些网络作者的更新,每天至少更6000字。
她还无法确定她每天一定会有三个多小时让她写。
因此,提高他的思考能力和打字速度是势在必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