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厮杀,其残忍程度,比起人类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它们厮杀是为了食物,为了生存,谁更凶悍,谁就有食物,谁的种族就可以得到繁衍和兴盛,相反的则会被逐渐淘汰。
这就是丛林法则,虽然残忍,却极其实际!
实际上人类遵守的也是丛林法则,谁更强谁就拥有话语权,人与人之间如此,国与国之间亦如此。
但相比较之下,人类是有理智的,是有感情与同情心的,是有回旋余地的,很多时候,并没被逼到生死存亡的边上,所以单以残忍论,确实远不及凶兽间的厮杀。
那只猩猩首领得到了支援,开始奋勇反击,一下就扑到一只马头狼身上,手一伸抱住了马头狼的肚子,那马头狼知道危险,竟然一张口就咬住了它的一条后腿,顿时鲜血直冒。
那猩猩首领惨嘶一声,另一只手就往马头狼的肚皮上一插,生生插进了马头狼的肚子里,奋力一抓一拉,呼啦一下,血雨纷飞,直接将那马头狼的内脏全都扯了出来。
那马头狼顿时倒地,发声哀嚎,嘴巴一张,大猩猩的腿就松开了,那大猩猩确实骁勇,丢了内脏,一跳闪开,伸出血淋淋的手指头,往那只马头狼的眼睛里一插一挖,生生抠出了一只眼珠子,往嘴里一丢,嚼了几下,直接吞了,站起身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