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没有阎良花,他还是正常的。
王家大公子愁云惨雾地躺在床榻上,喝着一股怪味的汤药,人过度消瘦。
陆续有人登门探望,王子异都装睡不见,直到南安王登门。
“你派人去我府上,说自己病了不能赴邀的时候,我还只当你犯懒不愿去涉猎了呢,来你府上想逮人,不料你还真病倒了。你可病得严重?要不要我去宫里给你请个御医?”
王子异半靠着倚枕,扯了扯嘴角,道谢:“这就不必了,不过是一股急火。”
南安王想也不想的说,“白不厌又闹事起义了?”
王子异沉默。
南安王似笑非笑道:“看在咱们也是远房亲戚的份上,提醒你一句,这小子心里藏着事情。每次他用幽幽的眼神盯着我,我就觉得自己要被杀死。不过这小子是真的喜欢阎良花,每次见着人就跟哈巴狗一样摇尾巴。”
王子异问:“那你喜欢她吗?”
南安王倒是认认真真的回答:“一个聪明,能带来奇迹的女人,模样有不差, 又会玩,我肯定喜欢呀。但你要说我没了她会不会死,我肯定说不会。”
这就是在正常不过的喜欢,而白不厌的喜欢更像是偏执,执拗,疯狂。一个疯子什么都干的出来,一个聪明人加一个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