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白人,平心而论,长得很帅气,浅栗色的头发带着自然的弯曲弧度,五官也算得上精致深邃。
但当地人都知道,兰德可是一个不好惹的大混混头子。
说是混混,或许还太贬低他了。
因为不会有混混会像兰德这样富有,他的生意遍布这一带,足足十几个街区,还不算其他地方的。
正因为如此,慕敬一的养父母才格外喜欢他,认为他给全家带来了好运。
自从他们去中海收养了这个孩子,家族生意就越来越好,最重要的是,在慕敬一五岁那年,年近四十岁的养母竟然怀孕了,生下了兰德。
虽然有了亲生儿子,但养父母并没有因此而苛待慕敬一,相反,对他比以前还更好了。
他们本想把累积了几十年的财富,平均地分配给两个儿子,可惜的是,兰德从小就喜欢打架,年纪轻轻就成了附近有名的混混。
而慕敬一则展现了超强的商业天赋,他接手生意之后,没几年就令身家翻了好几倍。
有他这个哥哥在,兰德自然可以舒舒服服地享福,还可以在外面打打杀杀,过足了帮派头子的瘾。
“为什么要让他们走了?敢不给你面子,应该让我打爆他的头,看看会不会像一个西瓜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