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碰到一个本事很大的酒鬼,最好的办法就是一瓶烈酒砸过去。
不信撩不到他。
万一撩不倒的话,就来第二瓶,直到撂倒为止。
可想而知,不管这两个目的哪一个,那都要最好的酒。
其中一种就是毛胎酒,没错,就是毛胎,因为它是成品毛台之前的粗胎,就是没有搀兑之前的原酿。
简单说,其它都和成品毛台一样,就是一瓶毛胎顶两瓶毛台。
凭借他的特殊能力,李太白一眼就看穿了毛胎的实质。
这可就事大了!
你想想啊,李太白那种嗜酒如命现在又出于缺酒缺到极度困乏状态,是一种什么情况?
哪怕是最差的酒他也会当作甘露喝下去,见到如此美酒还能正常?
这事对他的冲击绝对超过范进中举!
他没有一下子发疯,算他神经坚强绝非一般。
当然,他没有发疯,反而安静下来,和他一贯的乐观态度有关。
既然酒来了,岂不是为我而来?
看看全场,除了我一人需要酒,还有谁?
既然没人需要,只有我一个人需要,不是给我准备的还能有谁?
再说了,识酒之人,除了我太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