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混子的挽歌 > 第五零一当庭上诉
伤害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服刑监狱为凌源市第五监狱。
    本案第三被告周桐故意伤害罪罪名不成立,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
    本案第四被告赵淮阳故意伤害罪罪名不成立,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
    ……”
    听完法官的审判结果,最然我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但还是忍不住一阵腿肚子哆嗦,因为这个审判结果已经确定,日后一旦二审出现纰漏,我这差不多五年的青春,就算是交代在监狱里了。
    ‘踏踏!’
    法官宣布完审判结果,几个法庭的工作人员直接拿着审判书和回执就过来了,开始要求我们签字。
    看见审判书上无比瘆人的四年多刑期,我顿时抬起了头:“我要求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