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百姓争相抢食其肉。
老板认出来字迹后,情不自禁的将这幅字从程立手上抢过去。
他把店里的灯打开,随后将这幅字放在桌子上仔细端详,口中也念念有词。
“真是好字啊!没想到袁崇焕除了带兵打仗厉害,居然还写的一手好字。这幅字钢筋铁骨,字里行间透着浓浓的杀伐之气,非得是军阵上历练过,见过尸山血海的才能书写出来。
多年来,因袁崇焕是明朝人,到清朝后无人敢收藏他的物件,所以关于袁崇焕的东西少之又少,鲜有流传下来。没曾想,我这店里的花瓶里,竟藏着他的真迹,还是书写的满江红,真是难得。”
张鹏见他渐渐陶醉其中,张口问道:“那老板你给估估,这幅字能值多少钱?”
“钱?”
老板鼻孔中,鄙夷的出了口气。
“俗气!这幅字能用钱来衡量吗!这可是历史文物,对研究袁崇焕的生平,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对于历史研究来说,简直是无价之宝,放到博物馆里,也能成为珍宝级别。”
张鹏听后,仰头大笑。“哟,老大,咱们又捡到宝贝了!谢谢老板慷慨割爱,将那花瓶卖给我们!”
说着,他朝老板挑挑眉毛,提醒那老板,这幅字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