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有的证词,都真真实实,而且与时间节点,都能对应起来;但唯一的漏洞,就是我们进开发区以后,有很长的一段路,是没有监控录像的;而那段路也直通机场路,也就是古德出事的地点。
所以在我没有被监控的20分钟里,完全有作案和逃逸的时间,这成了这起事故最大的疑点。
再后来,我被反复审讯了4时,按照正常的流程,如果这时候,警方还没有确凿的证据,就应该把我释放了。
可那个面色和善的警官,有些为难地说:“陈默先生,因为这起案件,涉及到外国公民,而且还是国外的企业家;所以……”
“所以什么?没证据就应该放人,不然的话,那咱们就直接打官司。”本来古德遇害的事,就让我无比悲伤和绝望;如果回头,再有人将我当做替罪羊,那我岂不是冤死了?!
“陈先生,您先别激动,我们自然会放了您,但在事情没完全水落石出之前,我们会限制您的人身自由,所以除了您的住处以外,您不得随意外出,只能等到这个案子调查清楚为止。”警官无比为难地看着我说。
“混账!我手底下那么多公司,你们却不让我出门?公司赔了钱谁负责?有了问题谁去处理?警察同志,我真的是被陷害的,这么明摆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