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权倾帝凰之永夜 > 正文 第十九章 订立契约1
娘,请在卖身契上签字画押。”
    不再打量牧文,冷晴低头伸手拿起桌上那张写着字的筏纸仔细看了起来。
    只见筏纸最左边竖着写着“卖身契”三个工整的楷体字。
    冷晴一头冷汗——果然是卖身契!然后继续往下看。
    此刻,冷晴直觉感到庆幸,因为这个男人写的卖身契是用正楷体书写的。不似朱梓陌喜用小篆书写——看起来既费力又不易看懂。
    卖身契内容如下:
    本人冷晴自愿卖身给炎公子做贴身丫鬟,负责炎公子日常生活起居,只要是贴身丫鬟该做的事,炎公子皆可要求冷晴去做。但是,炎公子不可强迫冷晴去做违背良心道德、强人所难之事,而冷晴也一概有权利拒绝。卖身时间为三年整,月银三十两。
    若是让陆雪月看见这一纸卖身契,只怕要哀嚎:她在朱府做一年活也才十两银子啊!!
    呃……当然,卖身契从头到尾都是连贯的,断句完全是冷晴自己琢磨着断的!
    立卖身契的日期是上元八年三月十六,最后的落款是那个男人的名字——炎子明。
    确认无误后,冷晴提笔,在“炎子明”三字旁写上了她的名字。
    放下手中毛笔,冷晴伸出右手拇指在装着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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