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提供的分成却没有那么多,对方肯定会急啊!
现在的贾鸿渐,那就是转换了心思和角色,直接站在唱片公司的立场上开始想自己应该怎么做。如果自己是一个唱片公司的代表,那么如果这次合作里面明确的能增加自己公司的利润,那么自己才是有功劳的,如果有任何可能让公司亏损的,或者是让自己公司没赚到应该赚到的钱的,那都是自己的责任!在面临有那么一丝可能会导致亏损的时候,也许有人就会保守一些?更不用提本身做音乐或者负责谈判的人,他们可能对网络根本不熟悉,毕竟要知道这个年代才是96年,才是美国网络概念刚刚开始发展的几年!可不是什么网络概念爆棚的2000年!
想到了这里,贾鸿渐大概已经有了几套说辞的方案了,他此时才算是真的觉得这个谈判的事情问题不大了!于是,在三天后,贾鸿渐在洛杉矶,见到了某个唱片公司的代表……
*********************************************************************************************
东电28日报:27日在1号蓄水池外西南2处土壤样本中测出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