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双轨制。就是不能拿相同的价格往外卖。这就有点像是关联的子企业内部交易一样企业做的半成品,用低于市场价的成本价+少量利润卖给了兄弟的B企业,B企业再做好了成品,然后用低于市场价的成本价+少量利润再把货给了兄弟企业供销社。而现在如果和B都可以独自往外做生意的话,那么卖给外人公司的价格肯定是要比给兄弟企业高的!
在当年的双轨制里面,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一切在计划经济体制内的企业,这就是兄弟企业,这就能拿到良心价,而外面的企业能拿到的只可能是市场价!而要拿良心价怎么拿?毕竟现在国有企业也可以接私活儿,也可以多余的往外卖,比如说这企业把企业规定应该低价卖给B的半成品都卖给B了,但是接下来B要多买一批半成品然后做成成品了往市场上卖,那么理论上就应该卖市场价了吧?毕竟大家都是亲儿子,多卖的利润不能都让B吃了大头啊!
于是乎,这就产生了一个规矩上面规定好了,计划内要供给给B的半成品呢是有数量限制的,这个数量内的产品都是廉价出售,数量外就是按照市场价来。但是这个数量怎么定?就要靠批条来了,也就是上面的“公”!
因此,如果各种二代搀和到了民间社会里面,这会造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