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呢,我们可以看到,苹果公司他们之前的确设计过跟ms公司类似的产品,然后他们也考虑过各种尺寸,外观也大概设计过。那么在这里我想问一下,贾先生,你们真的没有抄袭他们的外观是吧?你们的外观到底什么时候做出来的?”西弗尔此时看着贾鸿渐问道。
“我们抄袭他们个鬼!液晶屏本来就是方的,而且都是四比三的比例,而且尺寸就这么多。再怎么做都是这么一个主体是矩形的样式,除了做方角的就是圆角的,这也能算抄袭他们?我们这设计是在今年年初的时候做出来的,但是这尼玛也算我们的问题?”贾鸿渐那是相当的不理解,凭神马苹果公司的人随便画画,这尼玛就能申请专利?这还让不让别人活了?这也太没节操了吧?
“请不要急,贾先生,您看,您也说出来了关键。那就是这样的设计太过于普通了。像是圆角矩形这一条。我们就可以反驳为人人都可以这么设计,这是一个很显而易见的设计。所以不应该存在什么外观专利。”嗬!这律师有两下子嘛!他说的没错,这显而易见的外形当然不能做成专利了,不然回头有人把圆形和方形三角形注册专利了,满世界告人,这不成笑话了么?
“接下来我们看你们ms公司申请的外观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