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的本息,还有2000万元的利息没有还。这个事儿呢都脱到了现在的99年了,要是警察叔叔们以“涉嫌金融诈骗”的头衔把刘博给传唤过来呢。真是没问题的。
要知道金融诈骗这罪名里面,虽然按照刑法规定。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报或者瞒报相关信息,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而这年头的刑法呢,对这个金融诈骗的规定里面,虚报和瞒报是包括了重复抵押之类的事儿的,同时呢。“金额巨大”这么一条规定的红线是2000元人民币!也就是说刘博这事儿妥妥的凑的上金额巨大。哪怕没有重复抵押的事儿,警察叔叔让刘博过来配合调查一下真的没有什么问题——因为金融诈骗算是诈骗罪里面的一个分项,具体的法律条文贾鸿渐也不太懂,不过大概是这种意思,反正就是说呢,这个罪不是说有人告了才行,而是公诉的!也就是说警察叔叔发现不对劲了。直接就可以调查,发现有重大问题的,立刻就可以立案!就跟什么抢劫、杀人一样,只要发现不对劲就可以调查,而不需要有什么原告来的!当然了,具体的公诉是要检察院提出来的。不过大概意思就是这样。
不过呢,按照警察叔叔的公安部门里面的一个规定来说,这公诉的案件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