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以什么偷窃美国机密的理由抓捕中国商人的时候,不都是用什么合同之类的事儿,把人家给勾引到了美国人能动手的地方再动手的么?人家美国人也没说直接冲到大陆境内来动手啊,是不是?所以啊,既然有管理辖区的问题,那就把刘博勾引过来好了!
这个呢,是贾鸿渐第一时间的想法。他为什么这么想呢?因为他觉得到底刘博有没有重复抵押啊,或者是虚报瞒报这种事儿呢,实际上现在不让警察叔叔们认真调查一下,当成案子来办的话,是不太好查出来的——像是现在警察叔叔们只是在职权范围之内,帮着贾鸿渐稍微查点边边角角的事儿。而其他的比如说去各家银行,要他们出示当年刘博跟他们签订的合同什么的,这警察叔叔难道空手上门就行了?怎么都要一个类似搜查令啊什么的人家才能配合吧?不然人家还想着随便一个警察过来没有公文,就谎称要办案,他们就要把机密文件给人看?是不是?
但是呢,贾鸿渐仔细想了一想,如果说这么弄得话,到了最后会不会变成是一个记者随警察拍摄办案进度的纪录片了?是吧?华夏高科那一直是讲究以身犯险,直接卧底,在警察叔叔处理之前,就直接揭露坏人的一幕幕,对吧?哪怕华夏高科做专题,顾及到了播放出来可能会导致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