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多了?最后多两倍三倍都正常!甚至没节操的操作的话,到最后把2%的限额给通过技巧翻倍成了8%甚至10%都有可能!这只要多分层就行了!
比如让中国电信在长江以南地区,分成什么岭南地区分公司,那就包括了三个省的范围了,他们这个分公司再跟三个省的电视台分别签署广告合同。接着呢,三个省的子公司再分别签署合同,然后各种地级市的分公司再签署合同,最后各种办事处再跟区县签订合同……这么一来还愁覆盖率不高?而且因为分层多了,媒体的影响力是逐渐往下降的,所以搞不好最后总的广告费用还会比以前有所降低!这主意太聪明了有没有?虽然整体来说广告投放的效果会稍微差一些,但是问题是这就是明目张胆的钻空子,人家根本没办法告!这就是合理“避税”!这是天王老子来了都没有办法的!
看看,光是这么一会儿的功夫,贾鸿渐就想出来了几招了?回头要再花个两三天想想,那不能想出来三五个合理“避税”的方法?说真的这么一想的话,贾鸿渐都诧异税务部门的那帮人指定相关规定的时候,到底有没有想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句话,估计他们都根本没想过下面的人会有各种办法来绕过他们的新规定吧?要是这么说来的话,至少在制定规矩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