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在的,这么一个东东吧……是有点潜规则的意思。本身不管按照哪国的法律来说,这么一个提议不要互相挖角的行为呢,那都是违法的!因为这就等于是私下里阻碍了员工自由流动的可能!本来苹果的工程师可以跳槽来贾鸿渐这边获得更好的待遇的,凭什么不让人家跳槽啊?凭什么就不让贾鸿渐录取他们啊?是这个道理吧?本来在欧洲足坛,90年代的时候就已经破除了不能自由转会的规定了,这玩意儿就叫做“博斯曼法案”。本来在“博斯曼法案”之前,足球运动员在欧洲那就是不能跟一般劳动者一样的合同到期之后跳槽!
这玩意儿当时很多俱乐部的说法,那就是跟很多特殊行业一样——比如说是民航业的飞机驾驶员,这飞机驾驶员你要合同到期直接跳槽那航空公司要骂娘的!因为这驾驶员不是自己生来就会驾驶飞机的,很多时候都是需要航空公司花钱培训之后才会驾驶飞机的!哪怕是军方飞行员退役了过来驾驶民航客机,但是军方飞机技术要求什么的跟民航客机不一样啊!哪怕心里素质强大,这是不是也要有一个岗前培训?是不是也要熟悉自己所要驾驶的飞机?是不是也要补习英语特别是在准备飞国际航线的时候?这些东东不都是人家公司出钱培训的么?到时候履行个几年合同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