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
咬着这个词,李瑞麟是一脸被人捏着鼻子灌了黄连汤的表情。
你老到底知道不知道,在我大清治下,一个“朱”字,一个“明”字,都是要人命的?
华亭人蔡闲引了一首“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的紫牡丹诗,就给判了个凌迟处死,满门抄斩,女眷尽数发卖为奴。
翰林徐骏吟了一句“明月有情还顾我”,便给押赴菜市口,斩首示众,文名声震江南的昆山徐氏一族败落到底,最后只剩下孤儿寡母卖唱维生。
远的不说,就说近的,广州城里正对珠江的朱明馆,本来是奉祀葛洪之所,还不是因为“朱明”二字犯了忌讳,就直接给改成了佛寺?
这种犯忌的匾额,给李瑞麟十个胆子,他也绝对不肯去题,若不是身受“蛊症”所制,就先以“语多悖逆”的罪名,办魏野一个文字狱了。
魏野看了李瑞麟一眼,哼笑一声,重又道:“既然‘朱明’二字犯了某些人的忌讳,魏某又岂是个爱惹事的人,换了‘朱’字,改用‘重’字,取‘离象者,重明以丽乎正,化成天下’之意,便叫重明山房吧。”
听着“重明山房”这四字,李瑞麟苦笑一声,心说:“朱明固然是犯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