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书宝知道以他现在的实力,根本无法打赢斯坦森,但他也知道,斯坦森的速度远远不及他,斯坦森要想杀他,那也是不可能的。斯坦森出手,他自然要躲。但这并不是纯粹是和斯坦森的较量,他还可以防着那个躲在暗处的实力恐怖的高手。以为,只要他和斯坦森一缠斗上,便等于放弃了速度的优势,而那个躲在暗处的神秘人物绝对有能力在一个恰当的时候,一击将他击杀。
另外,斯坦森失手毁掉民房,他出手救火,一来可以树立一身正气和侠义的光辉形象,还可以将斯坦森显得穷凶极恶,何乐而不为呢?
虽然是处在劣势的情况下,但傅书宝在打场面下喜欢表演,喜欢当第一主角的恶习却是改不了的。
“可恶!这小子的速度……太快了!”心中的惊诧难以掩饰,但还是很快被斯坦森压制了下去。为了这一天,他已经筹备了十天,按照他的计划,只要他和傅书宝一交上手,那个躲在暗处的帮手就会出手,一击击杀傅书宝,但傅书宝却不上当,一交手就躲闪,根本不给那个帮手机会。
其实,如果能在这种场合下肆无忌惮地出手杀人的话,那个帮手早就出手了。之所以没有现身出手,那是因为他多少还有一点忌惮。而且,他心中也有一个出手之后的评估,以傅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