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理由只有一点,那就是:潘天高是死于大出血引起的失血性休克,而并非警方认定的慢性中毒而亡。当然,虽然认定潘天高死于失血性休克实在太过荒谬,但至少可以干扰一下法官的思维,让他们去医院调取潘天高的病历资料组织医学鉴定机构做出鉴定结论,如果侥幸某个医学鉴定专家头脑发昏竟然认同了我的诊断,做出相应结论,那商诗真有可能就刀下余生了。
我也曾经想过,为了商诗,我甚至可以昧着良心去病案科将潘天高的病历找出来进行伪造,但主要是当时已经明确向警方交代了潘天高离奇死亡的情形,而且隔了这么久再伪造,现在的司法鉴定手段非常高明,通过字迹形成时间就可以轻松认定这是假病历,那只要稍加追查,就可以将我揪出来,使我锒铛入狱,那我就无法实现和商诗共同赴死的夙愿了!
我对刘警官郑重其事地说:“刘警官,如果法院给商诗指定了辩护律师,请一定要立刻告诉我,我要立即见他!”
刘警官好奇道:“难道你有什么有利于商诗的证据吗?那她为什么不委托你做她的辩护人呢?”
我叹道:“你们不了解我们的情形,其实我有很多话可以帮她说,可是你们又认为我不是她的亲属,没有权利帮助她,没有权利了解你们审讯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