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直到弄懂为止。又十分喜欢小动物,常跟随父亲到后山,对于蛇啊,松鼠啊,那是司空见惯,野猪,山鸡,野兔也常常成为他们的战利品,在父亲的影响下,漫修越来越像个小男子汉,敢自己走夜路,敢自己擒毒蛇。与此不同的是,他的手也十分的巧,连有的女孩子都不擅长的女红,他居然做的非常好。当然,这也是灵儿偶尔一次发现的,她一直把漫修当小少爷那样伺候着,从不会让他做任何事情。但秦威则不同,秦威认为这样会惯坏他,必须得锻炼他所有的能力,于是只要觉得漫修力所能及,且该做的,秦威一定会吩咐漫修去做。有一次衣服破了秦威也让漫修学着去补,而漫修在看了母亲补过一次衣服后,居然一学就会,而且补得非常之好,差点让秦威误会漫修是求母亲帮忙缝补的,最后证实之下才知漫修的手艺确实出乎常人。
在漫修满六岁时,秦威曾又带他去骑过一次马,看着父亲的英姿,享受着坐在马背上驰骋的感觉,更使小漫修完全迷上了骑马。这与灵儿只希望他安安稳稳的做个文人的想法更是背道而驰。可比起书本来,漫修还是更喜欢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喜欢马上纵横的感觉。
自那之后,漫修便常缠着父亲教他骑马,秦威开始担心他年纪小,骑马会出危险,便先只教他骑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