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大小姐当天晚上,就拟定了一个合约。只是,当她将合约内容拿给长辈们过目时,再次震憾了一屋人。
其实她写的内容很简单,主要内容有三个大点。
第一,她接受华夏zf的要求,在境外建立“卫华公司”。
第二,卫华公司是完全独立的组织,无论今后发生怎样的情况,丰华公司与卫华公司都没有任何关联。
第三,卫华公司与华夏zf为合作关系。华夏zf需要卫华公司帮忙做事,必须得付出等量的代价。
当然,合约上也写了卫华公司需要尽的责任和义务。比如,卫华公司的存在是以守卫华国主权和护卫华侨同胞为目的等等。只不过,有了前面这三条挡着。其他的都可有可无了。
第一条,她将zf绑架成了她的靠山。免除了她在前方做战,被后方人员出卖的后顾之忧。
第二条,她将丰华公司从这件事里面摘了出来。
第三点就更绝了,一个合作关系,一个等量代价,就将她的高度拔到与zf同等的尺度了。
总结一下,基本上就是好处她全占了。风险全部转嫁给zf了。
“与其说这是一份合约,还不如说这是一份保命书。”
童大小姐看大家望着自己的眼神太过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