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土地都称为皇室领地,该交的税率就叫“皇租”。而这些印度人今后就是直接给英国人交税,再也不用再给土王、领主交租交税了。
然后英国人就重新制作地契,把这些土地分配给了“大英帝国荣誉公民”们,让他们成为“皇帝陛下”直属的“佃户”。
而且不单是帮英国办事和参加了“印度治安军”的人可以成为“大英帝国荣誉公民”,就连那些叛乱区(起义军统治区)和过渡区的“良民们”也可以来领证,只要家中有人加入“印度治安军”,和在殖民地的机关、企业、农场工作,就可以申请成为“荣誉公民”,然后参与土地分配,当然后者要少一些。
最重要的是,英国把中国优待军属烈属的那一套也山寨了过去。英国殖民当局宣布,所有的“荣誉公民”的田地税率都只收三成,除此之外不会有任何税收。凡是家中有人在“印度治安军”中服役的,都享受税收减半的优待。若该军人在军队服役期间作战身亡,而家属享受十年免税的优惠。当然,如果是军人在战争中当了逃兵,田地就会被收回。如果叛变的话,惩罚就更重了,家属会被丢进大牢服苦役。
在这个时期的印度和旧中国也差不多,平民要承担非常沉重的田租和各种税赋,交个七成八成的都十分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