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死在家中的床上,发现人是其妻田氏,报案人是村中里正。
田氏是隔壁田家村人,现年二十九。
两人上有患有眼疾的婆母牛氏,下有一子刘展,今年十一岁,寄住在县城青山书院,月余返家一次。
田氏口供:初七当夜夫妻喝了些酒,聊天至深夜歇下,因第二天腊八,刘二柱不上工,便打算晚起多睡一刻。田氏因饮酒缘故,睡的极沉,第二天睡到天大亮,她起床洗漱做好早饭,请隔壁的婆母过来吃饭时,刘二柱依旧没有动静。
田氏觉得奇怪,便去喊刘二柱,可无论怎么喊,刘二柱都没有醒。
婆媳二人慌了手脚,就请了里正进城报官。
衙门卷宗调查,房内有酒气,刘二柱尸验无内外伤以及中毒,乃为暴毙。
“暴毙?”邱听声读着读着一脸的奇怪,“没有中毒,没有内外伤,已经定为暴毙了,为什么还叫悬而未决?”
缪付道:“是婆母告儿媳。”他说着看向老妇牛氏,“可是如此?”
牛氏侧着头,回道:“是!我告她与人通奸,和奸夫一起谋害了我儿子。”
“谋害?可是尸体没有伤痕,又没有中毒啊,怎么谋害?”
牛氏回道:“我儿身体健壮,一餐能吃三碗饭,挑两石的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