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乱清 > 正文 第一三零章 兄弟阋墙
许”——就是签个字,不过是履行通过法案的最后程序。
    但实际上,两者根本不是一码事。
    近现代国家的君主立宪,君主和政府是二而为一的。政治体制是一元的。签署法案是君主的法定义务;但“幕藩体制”是一种纯粹的二元政治结构。在法理上,天皇和幕府,京都和江户,是相互独立的,签署法案并不是天皇的法定义务。
    事实上,法案没有天皇的签署也照样可以推行;只是有了天皇的签署,这个法案理论上才具有完整的效力。
    而天皇肯不肯签署这个法案,即是说天皇听不听幕府的话。完全取决于幕府的势力是否足够强大。
    这个“是否足够强大”,不是相对于天皇而言,“公家”——即天皇和他周围的贵族公卿,是没有自己的武装的,就是说,“公家”势力的绝对值,几百年来都是不变的。
    幕府的势力消长,是相对于“幕藩体制”中的“藩”,即大名们而言的。
    江户时代的早期,幕府对大名占有压倒性优势。天皇就很乖,将军说啥就是说。完全是个橡皮图章。江户后期,幕府逐渐走弱,特别是进入十九世纪以来,幕府财政愈来愈困难,“掌控天下”愈来愈力不从心。相反,“雄藩”们,特别是几个外样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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