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的宠儿们,你们能孤芳自赏到什么程度?用无线电话吩咐管家把香槟冰一冰,松鸡烤一烤的样子。我想象不出来。那家伙要当别人的玩具熊,不关我的事。我根本不想再见他。但我知道会见面的——就算为了他那个混账的猪皮镶金手提箱,也躲不掉啊。老,比较清醒、严肃,而且一片祥和。他像那种学会了闪避拳头的人,穿着一件牡蛎白的雨衣,他说“我们找个安静的酒吧喝一杯。”口气活像他十分钟前还在这里。“我是说,你有时间的话。”我们没握手。我们从来不握手。我说“我们到我家去拿你的时髦手提箱。那玩意儿让我心神不宁。”他摇摇头,说“你就好心替我保管着吧。”“为什么?”“我就想要这样。你不介意吧?它跟我没变成无赖汉之前的那段日子有点儿牵连。”我说“胡扯。但不关我的事。”“假如你是怕被人偷走——”“那也不关我的事。我们去喝酒吧。”吧,车上有个薄薄的帆布遮雨篷,底下的空间只容得下我们两个人。车内的装潢是浅色的皮革,配件看来像银制品。我对汽车不太讲究,但这鬼东西确实让我流了一点口水。他说秒速可达六十五。车内有个高仅及膝的粗短小排挡。“四速的,”他说,“他们还没发明代替它的自动排挡。其实不需要。连上坡都可以三挡起步,反正车流中最快也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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