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多久,结果就出来了。
原来,傅永春是于震以前的一个学生,而且还算是得意门生,只不过,于震教傅永春的时间很短,只有两年而已,后来,于田出事了之后,于震就辞去了大学教授的身份,回到了乡下,而傅永春是个很有经济头脑的人,他在上大学的时候,就开始炒股,在股市赚了一笔钱之后,就开始创业,在于田出事之后,他就每年给于震大一笔钱,而每次打钱的数额不多,但是,十几年下来,也不算是一个小数目了。
至于,傅永春为什么要给于震打钱?他又为什么自杀?这些都已经无从得知了,最后,傅永春的死也以自杀而结案了,于震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的原因,也随着傅永春的出现而宣告结束了。
在两个月后,这一系列的案子终于调查结束了,而犯罪嫌疑人于盼和于鸿轩,都被警方移交给了司法机关,司法机关也对二人提起了公诉。
于鸿轩因犯故意杀人罪,性质极其恶劣,影响十分重大,依法被判处无期徒刑,因犯有毁坏尸体罪,依法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因犯有教唆他人犯罪,依法判处七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判处于鸿轩死刑,立即执行。
于盼,因犯有故意杀人罪,性质极其恶劣,影响十分重大,依法判处死刑,因犯有毁坏尸体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