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金莲挑起了程蝶衣的下巴,自豪的说道:“姑姑是不会看走眼的,夜王就是喜欢柔柔弱弱的小东西。你要相信,你又吸引男人的资本,再说那西吉只是一个哥儿,至今未曾孕育半个子嗣。而你比起他来,是个女子,孕育孩子方面天生就有优势,显然要比他好得多。”
程蝶衣咬着牙听着姑姑的话,眼里的不自信渐渐地成了形。想到以前对着自己的那些窥觊的目光,她知道自己是有资本的。
付金莲看着程蝶衣眼里的情绪一点点的转变,微微的勾起了唇角。
她原先即使是逃亡,也没有忘了将程蝶衣带在身边,就是看中了她的这张脸,以及她这副对男人柔柔弱弱的样子。这是男人最喜欢的模样,不是吗?
她的好孩子,她知道她会想明白的。看,现在不就是开窍了吗?
“姑母,我要怎么做,才能引起夜王的注意,我前几次做的事情已经惹得夜王有些不快了,我不想再做什么惹他生气的事了。”既然下定了决心,程蝶衣便想做到最好,于是看着自家的姑母,求助般的说道。
听到她的话,姑母点了点轻轻地给她挽起了腮边的碎发,温柔的说道:“听我说孩子,你不需要做些什么,只需要时不时的往夜王面前凑凑,让他能时不时的看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