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爱的是一个活在地面上的小王子,小王子喜欢热热闹闹的人群,喜欢开车,喜欢追着企鹅跑。这些快乐和鲜活,是寂寥的宇宙和大气层不能体会的。
    如果他想要更加靠近萨沙,他就不能永远悬在云端。
    他的红靴子,就必得落在人间大地上。
    然后就在这时,他猛然想起了母亲说的。
    ——沿着来时的路再走一遍。
    当时他以为,玛莎是让他回到小学去,想一想当年他是如何为了保护家人,而忍耐控制自己强如鬼神的力量。
    但事实上,那只算是人间之神的起点。
    之后他走进斯莫维尔中学,大学,走向大都会,走进星球日报。
    他学习如何融入人群,如何像一个普通的工薪族一样忙忙碌碌,如何像一个赶稿火葬场的新闻记者一样把头拍在键盘上。
    他请主编怀特每个月将他的薪水往家里寄去一半,因为那是他身边同事们会干的事——尽管他单手就能把煤炭捏成钻石。
    这个过程没有让他觉得痛苦,反而让他觉得趣味无穷。
    而当他变得越来越像一个人类时,他看待世界的目光反而变得愈加温柔。
    因为他知道平凡人生活其实不易,人们堕落的速度总是很快,引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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