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
至于其他人如何想,嬴政如何不知道?
可惜,他也是个任性的人,比高渐离,比阮萌,都要任性百倍。
他的胆子大啊。
只要有人要杀他,他干脆就把杀手界也统一了。
你们要杀朕,哪怕是生活在暗处以血液为食的蝼蚁们,也要做好被朕杀死的准备。
只是嬴政也没有想明白,这世上除了他这种高傲自负的人,还有那种傻愣不要命的人。
为了无苛政,荆轲不惧生死刺杀于他。
这家伙想过没有,朕若是就这么死了,死在众人之前,那这天下是谁的?还不是朕儿子的。
杀了朕便一劳永逸了么。
嬴政自己觉得,他作为一个君王,还是会很成功的。
只是可惜啊,那个不要命的人死后,他好像也没了来杀手界称王的乐趣。
太久了,没有人来挑战他。
太久了。
嬴政想着,走出了屋中。
屋外,还有一方世界。
……
衣衫鬓影,富丽堂皇,这里热闹的不像夜晚。
君王本就该这样生活在歌舞升平之中,而杀手界的帝王,更应该和生活在光明处的人不一样。
可是今天的晚会却和白日的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