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人已经被败坏了兴致。
录音棚里合成出来的效果,和现场的演唱效果,还真的不能比,所以,斯麦唱得虽然认真,不过偶尔荒两句腔、走两句板,实在煞是难听。
最要命的是,连唱十二首歌,还是摇滚的这种,对人的嗓子真是极大的考验,纵然是软绵绵的摇滚也不例外,而斯麦早就做好了假唱的打算,自然不会认真地去保养嗓子。
于是,唱到第十首的时候,他的嗓子就已经撑不住,开始变得嘶哑了,所以,在曲子的最后**部分,他没唱上去不说,还遭到了观众们的哄场。
这可是骑王组合自打成名以来,第一次遭遇到的大规模哄场,这下这几位真的不干了,在另一个捧场的组合上台接手之际,斯麦打头,转身就想往外走,“今天就十首歌了,不唱了!”
想不唱?哪里有那么简单?披肩发的小个子拽住了他,“斯麦、斯麦,不行啊,有演出合同呢,说的是十二首啊……”
“我只挣十首的钱,这总可以了吧?”斯麦瞪他一眼,转头看看自家的班子,“弟兄们,你们的意思呢?”
骑王已经被人骄纵惯了,不但出场费奇高,唱歌也是按首要钱的,其他人想着只扣两首歌钱,还有出场费和十首歌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