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件事关联起来。虽然他也不怕姓陈的这么做。
不过去医院之后,那三位的检查结果不容乐观,离残疾也不远了。
三只被踩过的手粉碎性骨折,有两人肋骨骨折,尤其那个只吃了陈太忠一拳的年轻人。两根肋骨骨折,三根骨裂。检查的医生直接问一句——这是被汽车撞了吧?
这样的伤,别说在北崇,就算阳州的医院,也不敢保证能处理得毫无后患,所以在对伤口做了简单的清创之后,马颖实调了一辆依维柯,尽快将三人送往朝田。
三个警察是非常地不服气,信誓旦旦地表示,回了朝田之后,一定要找人过来报复——省厅的警察,不是随便哪个阿猫阿狗都能打的。
但是马总表示,这件事用官场手段解决的话,怕是不太合适——他还真是实话实说的性子:你们跟陈太忠的冲突,只能算个人恩怨,袭警的罪名是用不上,不过要是想追究他故意伤害,那倒是可以。
但是事实上,如果不算袭警的话,单单一个故意伤害罪,还很难奈何得了陈太忠——跟陈区长抓捕其他干部时面临的问题一样,那个干部身份就很让人头疼,是一层保护伞。
更别说陈某人还不是一般的杂牌干部,行政编的实职正处,正儿八经的北崇区政府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