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其家人的,大致意思是封邵氏父亲邵林为昌化伯,食禄一千石,如果第一次犯了死罪减俸禄米三分半,再犯减七分,三犯就不再享受这些俸禄米了,本人可免死罪两次,子孙可免一次。
邵氏原是临安昌化邵家村人,其父邵林服役杭州前卫军,负责水路运送粮食,供应京城及接济军需。其母杨氏怀孕时,邵林把她接到杭州住,邵氏是被作为宫女选进宫中的,主要从事礼品掌管,《明史》记载她“知书,有容色”。
邵氏偶然被宪宗发现,召进内宫,册封为宸妃,生有献、岐、雍三位王子,晋为贵妃。
明武宗驾崩后,身后无子嗣,邵氏的孙子继承了皇位,就是明世宗,年号嘉靖。
嘉靖皇帝为了正本清源,就封祖母邵氏为孝惠皇太后,然后亲戚们也都享受了富贵,并且得皇帝赐下了免死金牌。
当然了,到了清朝一季,自然也是有免死金牌的,样式大同小异,只不过上面镌刻的文字就是满汉两种文字了。
免死金牌这种东西,确实算很珍贵的文物,毕竟朝代更迭,前朝的权贵皇亲们,肯定是要受到新朝的清算的,所以像是免死金牌和圣旨这种东西,一般人都不敢冒险收藏保存,基本上都毁掉了,所以关于这东西的传说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