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苏格兰**公投成功,对华夏企业在当地的经济合作会有一些法律上的麻烦。
因为主体性质不同,所面临的问题也各异。
假如是与私主体签订,则更多的是合同意思自治,合同的主体、标的、履行方式受**因素影响较小,当然但并不排除在某些极端情况下,**变动导致标的灭失。最需要关注的因素是争端解决机制的约定,这就需要看合同签订时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是诉讼还是仲裁。诉讼解决关键在于约定的准据法,仲裁解决主要关注约定的仲裁机构。
假如是与公主体签订的合同,则会牵涉到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的继承。
举个例子,国家分立后,新成立的国家对其领土下的天然资源享有所有权。
假如华夏与原国家签订了天然气买卖合同,而国家分立后原标的天然气属于新国家,此时会发生履行不能的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华夏公司就要为此买单,如果华夏的公司在签订合同的当时有签订担保协议,即使发生上述情况,华夏的公司仍然可以依法执行担保财产。虽然不能强制履行合同,但华夏公司的经济利益可以得到保障。
其实南苏丹并不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因为南苏丹经济相对落后与华夏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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