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龙啸大明 > 第371节
大多数国家,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权利,而这三大自由权利,都是公民所享有的天赋人权。而且在刚刚发生的英国革命中颁布的《权力法案》,和稍后几十年进行的法国革命发布的《人权宣言》,也提出过类似的语言。当然是不是能够完全做得到是一回事,但至少己经以法案的形式提出来了。
    其实在中国历史上,除了清廷的统制其间,在大多数时候,对于言论管制得并不很严,民间议论政治,议论朝廷大事,甚致是指责皇帝,也都是常有的事情,在一般的情况下,朝廷都不会太计效。但这并不等于朝廷真的会放任不理,一但想给某人定罪,那么以前的言论也都可以被翻出来,成为罪证,其实文字狱历代都有,只不过清廷的动静最大,范围也最广而已。
    因此正式以法律的形式,来保护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这三大自由权利,也确实有必要。
    虽然在商毅来到这个时空之前,中国还没有专门的《新闻法》或《出版法》但在法律体系中,有关新闻出版活动的法律规范也已十分丰富。并有人专门采录出来,编写了一本《中国新闻法纲要》。这本书在商毅的电脑里就有,基本可以拿来当参考用。
    说起来商毅的笔记本电脑跟着他一起来到这个时代,已经有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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