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从日本人那里获得军舰,足够支撑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了。不得不说,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确实消耗很大,可一旦获得最终的胜利,一切付出都会得到数倍的回报。
关于这份《军事限制条约》,协议的内容前前后后忙碌了三天时间,才得意最终确认。
因为中国代表要详细等级日本舰队交纳给中国的军舰名称,以及这些军舰能够折算的实际价格。为此还特别聘请德国、美国、瑞士和阿根廷的顾问团,由他们这些第三方来公证这些军舰的价值。不仅如此,为了顾虑日本海军的情绪,协议附加条款特别规定,军舰只有顺利进入中国海军船坞之后才算交货,途中发生任何意外首要追究日方责任。
至于中国方面所选的军舰,到后来基本上没有在乎具体的舰型,只要符合吨位即可。
第一舰队的两艘“金刚级”战巡舰,金刚号,比睿号;两艘“萨摩级”防护巡洋舰,萨摩号和安云号。南清舰队的对马号,新高号以及和泉号。不仅如此,还有一九一二年时进行生产,断断续续直到一九一五年完成大部分工序,却最终因为经费问题而没有装备武器的几艘新式军舰,分别是严岛号战列巡洋舰、宇治号巡洋舰以及春日号重型鱼雷驱逐舰。
总计正好十艘军舰,尽管严岛号和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