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那神情好像在说“我的故事讲完了”。
但希遥知道,这个故事是不完整的。不是被他遗忘,而是刻意忽略,似乎在引她上钩,等她主动询问求知。
她没什么可避讳,因而故意咬钩,弯了弯唇,平静地说:“伏子熠呢?”
伏城接得很快,却是漫不经心地笑:“谁知道。”没等她嘴角笑意因被愚弄而消失,又反问她:“你跟他没有联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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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问希遥,伏城跟她什么关系,她准得琢磨上半天,也给不出个回答。
这不怪她,实在是那个家庭太乱。她是程秀兰从孤儿院领养的孩子,上户口本时她五岁,希冉二十六,程秀兰快要六十了。给她安个什么身份似乎都不太合适,最终只好勉强与希冉同辈,法律上,希冉是她姐姐。
不过,说出去多少有些荒唐。但凡有人认真算起年龄便会尴尬,还要再多舌讲起希遥的身世,解释她是收养的,并非程秀兰亲生。因此,为了避免麻烦,每当程秀兰领她出去,便说希遥是她的孙女。
虽然她并没有儿子,只有希冉这么一个女儿。
对这些名分称呼,希遥没什么所谓。并且比起女儿,她也更乐意成为程秀兰的孙女。仿佛那样就真的能跟希冉的关系隔得远一些,她们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