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立刻引起国内振动,南北之间皆是反对之声。根据《中华民国约法》规定,立法权归诸新成立之“立法院”,但其不具备监察权。行政权则另设诸“参政院”为总统咨询机关。参政院及立法院的组织,须有约法会议议决。后约法会议通过参政院和立法院组织法,规定参政院参政纯由总统委任,而立法院立法委员选举权资格同样严酷。但仅隔数日,因李汉通电以浙江省内混乱仍未平息,入浙平乱军队不宜立刻撤出为理由拒绝了北京令其即刻从浙江撤兵的命令。同时,李汉拒绝北上北京就入浙军队袭击李厚基的闽军向参政院作报告。袁世凯大怒之下公布总统令,以参政院取代被李汉控制了小半立法委员的立法院职权,所以立法院始终未能成立。
数日后,参政院后又公布《大总统选举法》,将总统选举变成了变相世袭:总统任期十年,连任无限。大总统选举之前,参政院参政(总统任命)如果认为政治上有必要,则决议大总统连任,总统继任人由前总统推荐于总统选举会。
得知《大总统选举法》公布,李汉顿时大喜。他一直都在等待一个发兵的机会,毕竟袁世凯的正式大总统位子虽然是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的,但毕竟是获得列强各国承认的合法民国最高统治者。在百姓的心中,他这个大总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