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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世纪后,随着贵族和骑士融合,开始形成明确的贵族之间等级,要成为贵族必须成为骑士,等级性和集团性明显。骑士必须是骑士的后裔,这种差距和其他阶层的集团拉大,使得贵族具有了明显的封闭性,且贵族内部也分出了不同的登记,表现出不同的权势。
公爵,此称号授予部落首领,为一地的统治者,仍有政治、经济、法律和权利,这些人往往在中其实的身份是所谓的某某公国的领主,他们差不多算是名义上的归属而已。
侯爵,大都为边防长官,是由国家派为边境地区的长官负责数郡的统治,这些人大都出身于当地的大家族,为半du li力量,可任命当地官员。
伯爵,是地方的行政长官,如郡首,由国王任命,时间长久后也成为半du li状态。公爵的委任者也称伯爵,其权利甚大,尤其代表公爵时,常常由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成为统治者,如在英国建立安茹王朝的安茹伯爵,以及法国的香槟伯爵等。以上三种贵族为高等贵族,均拥有大量的领土,能实行du li或者半du li的统治。
子爵,起初为高级贵族的侍从或是助手,带其处理事物和司法案件。高级贵族不在场是可du li行使其权利,到后来开始建造城堡,形成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