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便接到了肖统的电话,两人约定了时间和地点后,孙韶将早餐的碗筷洗了,窝到了自己的房间中。
翻出已经修改了快一周的一首曲子,附在案前,将最后一小截花了两个小时全部修改完以后,又拿起来前后在心里模拟了一下,觉得好像还是有些不对味儿,就抄起吉他自弹自唱了一遍,曲调结束后,孙韶还是蹙眉,捞起谱子。
又思前想后琢磨了一个小时,终于发现问题在哪里——是歌词。
孙韶手上拿的这首歌,并不是他新作的,而是当初范旭阳唱得那首《朋友》,倒不是他一时半会写不出来新歌,只是,他也曾思前想后深思熟虑过,既然要走这条路,自然要有谋有划地走才好,稀里糊涂不是他现在的风格。
有时候,一首歌也是讲究营销策略的,合适的场合,合适的人,合适的歌,惊艳的表演,才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说白了,就是孙韶想为自己登上音乐制作人的席位营造个天时地利人和的环境。
之所以选范旭阳这首歌,孙韶也前后想得很透彻,范旭阳上辈子以微差输给自己,有时运的意思,也有他自己不到位的地方,他一直走得是轻摇滚路线,上场就是唱演俱动的那种,从头到尾没有换过风格,虽然很能得观众的喜爱,但是在评委眼中,却看不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