膛上纹身,牵了一条恶犬,在村里耀武扬威,成为大家唯恐避之不及的对象,他看见他们那么怕他,莫名有了满足感,笑得猖狂。
直到她看他的眼神彻底变成冷漠,他收敛了笑容,背过身,牵着狗走了,连家也不回了。
不久后,他去了n市,凭借自己的本事和手段成了n市东区的老大,掌管两个地下钱庄,金钱源源不断滚来,他看着自己账户的零越来越多,沉默了许久,做出了一个决定。
他托哥们的女友在n市最大的shopping mall买了一堆女人喜欢的名品,他连夜开车回h市,差点和迎面的货车相撞,险些丧命,这么玩命一样的赶回去,只为了将这些好东西送给她。
他记得她以前很喜欢看明星杂志,研究女明星的穿着打扮,包包鞋子,他知道她嘴上不说,心里是喜欢这些东西的。
他加快车速,用最快的时间赶回h市,到她的大学城,打电话喊她下来,然后她下来了,看到满车的礼物,不为所动,只是冰冷地问,你哪里来的钱。
一句话戳中了他的痛处。
他不动声色地转移话题,拿起一个袋子,随手拆开包装,将里面的黑白相间的小包递给她,笑着说:“这个比你给我看的那本杂志上的包漂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