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蚍蜉传 > 35定军(三)
将。作为幕僚策士,昌则玉与穆公淳分别为左右军师。
    全军野战系统分四营,即无俦营、效节营、起浑营与飞捷营,为避人口舌,之前的“军”一级编制暂弃之不用。每营设统制坐营官一人,为主事;中军官一人,传令监阵;参事督军一人,辅佐及监军。往下一级则为哨,设哨官统兵。
    如此设置,野战系统较之从前,结构上无疑更为正规与稳定。但这并非此次军制改变的重点,屯田军才是新的制度。
    屯田军也直接隶属于赵当世,与野战军平级,互无统辖。设统制屯田营田诸事一人,统筹上下;参谋屯田营田诸事一人,为副贰佐理。往下分前后二营,分设屯田使一人为主,屯田主簿一人为副。
    二军之外,还有六个机构各司其职,称六司。
    其一为榷商等内务诸事使司,负责全军内务以及商、矿等等;其二为亲养指挥使司,为赵当世护卫亲随;其三为特勤指挥使司,主责搜罗消息并执行一些特殊任务;其四为稽察处置使司,监察全军上下军将纪律与责罚相关;其五为教练使司,掌练兵;最后为市舶东南使司,责权在于东南面的商贸。
    一主二军六司,是为当前赵营制度的主体。
    具体再看人事,首要为野战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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