踪与前两案并无瓜葛,那么还好;但假如系同一人所为,那么这家伙的动作越来越快了。他的技术也越来越高超,青天白日之下就能把人带走,太可怕了!
寻找方晓晓的第一天,众人还心存幻想,期望女孩能侥幸逃生。
第二天大家就放弃了自我安慰:好学校的好孩子,没有任何离家出走迹象的好孩子,不会简单地依照自己的意愿就这么凭空消失的。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大家已经不是在找人,而是在找尸体了。
到了第七天,忙碌之余,大家回头想想,也总觉得不可思议:过了这么久,怎么没人发现尸体呢?
诚然,像b市这样一个大城市,想要弃尸又不被人发现,实在是轻而易举的一件事。这些沟沟岔岔的河流与水脉就可以简单地满足需求。
但是这不符合杀手作案的风格。他总是得意洋洋地向世人宣告他的罪行,而不是偷偷摸摸把尸体抛进小河沟,再在下面坠上一块大砖块。
倒不是说凶手不可能改变自己的犯罪风格,而是这改变看似毫无来由。
警方还好说,方晓晓的家里可是闹开了锅。
闹,并非寻常意义上的打骂。她的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是动口不动手的。女儿失踪之后,他们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