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口,脑中不知怎么了,就浮现出往日的一幕。
    ……
    2年前。
    牛津郡的lemanoirauxquat’saisons。
    这是一家顶级的法国餐厅,仲夏夜之梦般的英式花园,外面满是郁郁葱葱的植物,围绕着怒放的薰衣草和石楠丛。
    一瓶普通的红酒就要几千英镑。
    我坐在餐桌前正在大快朵颐我盘子中的鹅肝和腌樱桃,顺便把勋小暮的薄荷芒果汤也端过来,优雅的喝了个底朝天。
    我吃成这样,全因为身边那个手中摇晃着香槟的勋暮生的一句话:
    ——“随便吃啊,我哥说感谢你这段时间对我的照顾,把他的卡给我,今天他埋单。”
    “你哥呢?”我难得从装在手工黄金小碗中的冰激淋上抬头,问他。
    “走了。”
    “走了?他不是下午4点刚到学校?”
    “嗯,他只能和我待30分钟,晚上要回伦敦,那里有个酒会,然后半夜就坐洛克珊娜号(他哥买的空客,勋小暮这个不学无术的给起的名字)回国了。”
    “真忙!”
    “是啊,这么忙,才能有钱请你吃饭,看,你吞下去的法国榨鸭里面就有我哥哥的血汗钱!”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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