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法国诺曼底登陆三天了;肉是亚特兰蒂斯的古城,泡在水中很多年。
    红酒的味道倒是不错,那是勋暮生亲自倒出来的。
    他抬高酒瓶子,在空中拉出一条极其细的抛物线,等冲入醒酒瓶中之后,酸涩的液体马上焕发出花香果海的味道,有那么一瞬间,我好像又回到了老家的院子,那是我爷爷的爷爷留下的东西,青砖青瓦的四合院,除了雕梁画栋之外,院子中还种着鲁迅先生的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外一棵也是枣树。一到春天,草长莺飞,鲜花铺地,水果满枝。
    其实,勋暮生似乎并不是一个好男朋友,至少不是一个风趣幽默并且时不时还会恰到好处不着痕迹的调情的男朋友。他吃饭的时候有些沉闷,以一种中世纪教士的青涩来品尝红酒,之后就是雪一样安静着的吃饭,刀叉也没有发出任何一点点的响声。
    我吃了三口东西就放弃了用这样昂贵的垃圾填满肚子的想法,可我还是拿着手机给食物拍了照,发上微博。刚弄好,我的手机被勋暮生拿了过去,他正反翻了翻,眉毛挑了一下,声音还飘了一下,“哦!htc的,还是android的,我以为艺人刷微博如果不用iphone系统就对不起观众。”
    我摊手,“iphone太贵,而且4s的语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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