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和一双很淑女却有10公分高跟的鞋子。
勋暮生今天也学了他四哥的排场,只不过不是宾利的保镖车外加迈巴赫,而是一水儿的黑色梅赛德斯,前后一排6辆车子,上高速出城的时候组成整齐的一队,开着双闪。今天,勋暮生自己穿的也很不一样,黑色竖纹的手工西装,让他在我眼中显得很陌生。
我和他都是坐在后面的位子上,前面自然有司机开车,副驾上坐着一个保镖一样的男人。
我问他,“这是做什么?”
勋暮生,“回老家。”
我,“……”
你老家不是在纽约吗?
“我爷爷当年背井离乡,远走美国,又因为做生意,走过全世界不少地方,可一直到他死,他都把那里当做是老家的。”
我,“哪里啊?”
勋暮生,“燕城。”
燕城,那也是我的家乡,生我、养我的土地,还是我爷爷、父亲,还有我幼年的乐园和天堂。我去英国读书之前,一直都住在燕城。那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城市,只是一个北方的小城,却是与我血脉相连的地方。
曾经,我爷爷说过,他生是燕城的人,死是燕城的鬼。
很多很多年前,上个世纪,上个人生,那个时候,北平和平起义前夕,共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