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桃粉色机车包。
    从小旅馆的镜子中,看着我这身穿着。
    忽然想起来,很多很多年前,我第一次在伦敦见勋世奉,似乎,也是这样的打扮。
    那个时候,勋暮生父亲的葬礼结束后,勋世奉大约控制住了局面,他从纽约飞伦敦开金融会议,可以抽出1个小时的时间看看弟弟,并且请我们吃顿饭。
    于是,我和勋暮生奉命开车从三一学院到伦敦,去觐见勋世奉先生,外加领饭吃。
    因为复活节考试周刚过去,我和勋暮生经过了各种paper,coursework,assignment,外加exam的洗礼,我不但写了自己的作业,还帮他这只不靠谱的笨熊写了一半的作业,于是我就被摧残的活像一只直立行走的僵尸,木讷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