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去,发现,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院子,照壁墙后,是一层桂花树,再向后面走,则是玉带芍药,很典型的古代官家私邸。
    北屋正堂,一群人在吃吃喝喝,外加唱歌。
    我站在门外,看着里面这群人,忽然有些不知所措。
    还是那句话,——人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他们是我和勋暮生在英国的同学,确切的说,是勋暮生的狐朋狗友。
    这些人,有的人读书还可以,反正危危险险的最后毕了业;而有的人就是混日子,混到被学校开除学籍,就转入当地别的学校继续读语言,然后,再进入同一个地区的别的学校,继续混。混到实在不想再混了,或者被他们爹妈切断了信用卡,就开始新的人生,不是跟着家里做生意,就是找个人结婚,继续混。
    北京土着向梓修豪(据说当时他们家给他起名字的时候争论不休,于是他妈把所有能用的字都用上了)一看见我,就叫起来,“啊!啊!nce,你的妞来了!快,喝酒!”
    他身边坐着一个我不认识的姑娘,其实,在英国的时候,我身边的姑娘,我就从来没有认识过。
    我只是记得:刚开始,他喜欢的姑娘都挎着lv的包;后来,随着他爸的生意做的越来越大,他身边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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